电动车闯红灯撞大巴 大巴司机为何愿担全责?

  6月18日,无锡新区法院对一起“曲折”的交通事故案进行了判决。办案法官介绍,此案看似普通,但事故双方当事人私下签了一张协议书,试图通过虚构案情,通过法院将责任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从而规避各自的风险,最终还是被识破。

  两车相撞后签“私了”协议

  去年4月28日7时许,陈某驾驶大巴沿高浪路由西向东行至机场路路口时,费某骑电动车去上班,当时她沿机场路由南向北也到了该路口,两者相撞,费某受伤。事后,费某感觉仅有些腰疼,双方报警后“私了”,大巴司机还用手机做了录音。从录音中听,司机陈某让费某讲自己闯了红灯,费某也确实说自己闯红灯,尔后陈某给了费某300元,并称交警不必到现场。然而费某回家后感觉腰部不适,一查发现其腰椎骨折,并做了手术。

  去年5月13日,费某与司机陈某私下签了一纸协议:该事故系费某闯红灯所致,但为了让费某拿到保险公司赔偿,陈某愿承担事故全责,保险公司赔多少,费某便拿多少,费某不得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外向陈某索要其他经济赔偿。签好协议后,两人到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因事发地点没有监控,交警大队未对事故作出认定,后费某将陈某、陈某所开大巴的挂靠公司以及大巴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

  两车主试图将责任转嫁保险公司

  法庭上,费某、陈某的“如意算盘”露出了马脚。费某称,是对方闯红灯,协议书是自己丈夫签字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7万余元。司机陈某辩称,事故是费某闯红灯,他无责任。双方僵持不下,陈某便拿出了之前的那份录音,面对此证据,费某无语。

  办案法官介绍,费某、陈某试图通过“虚构事故案情”,将责任转嫁保险公司,但此计划在庭审时“破产”了。法院查明事故原因为费某闯红灯,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陈某驾车时对路面动态注意不够,对事故也负一定责任。双方串通将各自的责任转嫁到保险公司的做法,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利益,妨害了司法公正,如果有严重后果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费某各项损失12万元;陈某赔偿费某各项损失共计7400余元。营运车辆“耗不起”愿担“全责”

  据一名保险公司的法律人士透露,今年她已处理过类似案件10余起,大多是大巴、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他们总愿担全责,因为他们要营运,耗不起,耽误一天就是一笔很大损失,同时机动车司机对保险公司也产生了“依赖”,反正自己的车辆投了保险。其实这样的做法还纵容了交通违法行为。投保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如果违背这一原则,投保人将自食苦果。(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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