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无锡新区有了首例

  日前,新区江溪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外籍罪犯李某某正式宣告实施社区矫正。李某某表示悔过服法,将按照中国的法律接受中国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教育,争取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韩国籍工程师李某某在无锡新区工作生活,2月9日4时5分许,其醉酒驾驶轿车,在京沪高速公路上追尾受害人徐某驾驶的货车。经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4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因其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对方损失,且在事故中受伤需要长期治疗,不适合在监狱服刑等具体情况,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的处罚,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无锡新区司法分局接到苏州市中级法院公函后,立即联动公安分局、检察院等多部门,专门研究了对外籍人员实施社区矫正的方法措施,并向苏州市中级法院出具了适用非监禁刑的调查评估意见。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李某某的帮教转化工作,无锡新区司法分局与江溪街道司法所,特地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确定了监管帮教小组。鉴于李某某情况特殊,对于他的公益劳动项目,街道司法所安排他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的子女辅导外语,以发挥其特长,李某某表示完全接受。(邹皓美 李益树 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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