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箱高仿茅台转手获利百余万 假酒行业惊人的暴利

  一瓶高仿茅台酒进价250元,转手就能卖到700元。诱人的利润让两名年薪上百万元的企业老总都忍不住铤而走险,联手干起了贩卖假酒的勾当。

  张某是无锡一家大型机械公司的常务副总,专门负责销售。由于经常要与客户打交道,公司接待需要大量名酒。2010年10月,一次偶然机会,张某认识了许某(另案处理),并得知许某有高仿茅台酒出售。张某试喝后,感觉高仿茅台与真茅台酒几乎没有区别,于是从许某处批入了几十箱高仿茅台酒,用以公司接待。

  时间一长,张某发现,当时市场上的53度飞天茅台酒大约800多元,如果以每瓶700元的价格出售,有非常高的盈利空间。于是,张某联系上了与其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王某。王某是一家家电公司的负责人,平时各种接待应酬也比较多。在张某的大力推荐下,王某从张某处以700元/瓶的价格购入几十箱高仿茅台酒。

  起初,王某只把这批茅台酒用以公司接待,但随着茅台酒价格的不断上涨,王某同样发现,该酒有利可图。于是,王某如法炮制,从张某处购得高仿茅台酒后,又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潘某等人。2011年7月潘某发现购买的茅台是假酒后,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联合公安顺藤摸瓜,将两位企业老总一并抓获。

  滨湖法院查明,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期间,王某共从张某处批入210箱高仿茅台酒,张某从中直接获利100余万元,王某又通过转手卖给潘某等人60箱高仿茅台酒,从中获利5万余元。

  最终,张某、王某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8万元,以及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8万元。

  “本案中的假茅台,逼真得连执法部门都差点没鉴定出真假来。”面对庞大的假酒市场,审理此案的法官不禁感叹,“现在假酒是越做越真!”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锡城两级法院已经审理了大小十余起假酒案,比往年同期要多出不少。正是假酒行业惊人的暴利,引诱一个个犯罪嫌疑人前赴后继,走上了犯罪道路。(青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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