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8元的月饼里竟藏虫 消费者维权获10倍赔偿

  近日,高先生在某超市买了一盒价格为398元的品牌月饼,回去和家人、朋友分享时发现,其中一个小包装月饼的表面有一只“虫尸”。他和朋友气冲冲地来到消委会南禅寺分会、南禅寺工商所投诉,坚决要求超市赔偿。

  消委会南禅寺分会了解了相关情况、查看了月饼和相关票据后,当即联系相关超市。然而超市方认为月饼质量问题的主要责任在厂家,并提出让消费者自己与月饼生产厂家协调沟通,超市方只会承担部分责任。对此,工商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委会和工商部门应当支持消费者的合法的维权要求。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最大权益,消委会南禅寺分会联系到该品牌月饼生产厂家在无锡的总代理商,与消费者进行协商,解决这次纠纷。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品牌月饼在无锡的总代理商给予消费者购买月饼价款十倍的赔偿。(国风)

上一篇: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 寺庙与僧人签订劳动合同
下一篇:老伯见义勇为负伤 公交公司道歉赔偿